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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是什么样的人算命说灵秀之骨是什么意思求高人解答!谢谢首先,他是一个才华横溢浪漫多情的诗人。
这一点是公认的。
其次,是一个对家庭不负责任的人。为了所谓的爱情与结发妻子离婚,是不可原谅的。
这是我个人的看法。
还有,他是一个苦命的人。一生为爱挣扎。
历经磨难与陆小曼结婚,却无法在婚姻的琐碎里将那被他看得与生命一样重要的爱情进行到底。
而且,英年早逝。
人已作古,其实,我们谁也没有资格去评判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徐志摩,这位才气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这位活动文坛,不过十年,竟留下许多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的诗人;这位性情特别温厚,所到处,人们便被他吸引、胶固、凝结在一起,像一块大引铁磁石的诗人,竟于民国20年11月间,以所乘飞机失事,横死于泰山南面开山的高峰下,享年不过36岁。
当诗人的噩音传出,大江南北,皆为震动。他的朋友痛哭流涕,如丧至亲,固不必说;即仅读了点诗人作品而和他未谋一面者也咨嗟太息,泪下不能自已。一个人的死亡能引起这样重大的反应,倒也是很少有的。虽比不上51年大家痛悼胡适之先生之丧的普遍与绵长,可是我们心中另有一种凄美的情绪,好像我们惋惜一朵正在盛开的奇葩忽被暴风雨所摧残,一颗光华四射的明珠,忽然沉沦碧海,永难再见。
记得我那时正就聘国立武汉大学不久,我的朋友袁兰子教授和诗人原有多年的友谊,以万分沉痛的心情写了篇悼文。我也写了一篇,文中曾以雪莱、拜伦、济慈,来比拟这位天才的诗人,并套外国某诗人的话,说徐志摩这位诗哲,活着时像天空一道灿烂的长虹,死,则像平地一声春雷。
不过,我不比袁兰子与诗人相知之厚。我认识诗哲并不深,他在世时,我只见过他两面,而且也并未交谈一句话。民国14年间,我在上海,与袁兰子攀上了交情,在她家里也偶尔认识了几个兰子留英时所结纳的朋友。记得有一次,那些留英同学在某高级酒店宴会,座中有诗哲徐志摩,兰子约我去瞻仰瞻仰。那一晚我才认识了钦羡已久的诗人的庐山真面。他的形貌大概很像梁实秋先生所形容;身躯是颀长的,脸儿也是长长的,额角则高而广,皮肤白皙,鼻子颇大,嘴亦稍阔,但搭配在一起,却异常的和谐。那双炯炯发光的大眼,却好像蒙着一层朦胧的轻雾,永远带着迷离恍惚的神态。这正是一双诗人的眼睛。诗人虽生活于这个尘世里,他的灵魂却栖迟于我们永远不知道的梦幻之乡,或什么华严世界,所以如此吧。
诗人既禀赋着极高的文才,加之以这样矫矫出尘的外表,不知多少女郎为他倾心,视之为最高的择偶对象。记得女高师同学陈健吾女士自视至高,征婚条件非常苛刻,替她做媒而遭碰壁的朋友常愤愤地对她说:“你想必要像徐志摩一样的男人才能满意吗?可是徐志摩只有一个,爱慕他的女孩子却是不计其数,况且微闻他现在已有了意中人,我看你将来只好以‘丫角’终老了,那时可不要懊悔1这话是民国13年间,我尚在法国里昂,健吾来法留学,亲自对我说的,我们当时笑了一常民国十一、二年间,志摩才返国,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平民大学授课,兼主编晨报副刊,发表了许多诗作,才名藉甚。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华讲演,又由他当翻译,在全国各地露面,真是红透了半边天。他那时虽已与原配张幼仪女士离婚,对陆小曼却尚未开始追求,或虽已追求,而形迹尚未外露,所以这个新诗坛的美男子,竟成了北平少女界的“大众情人”。读梁实秋的《谈徐志摩》,志摩给实秋的亲笔信件竟有某小姐为了这位诗人,单恋成疾,几离倩女之魂。诗人以“淑女枉自多情,使君既已有妇”谢之。也可见他当时魔力如何之大了。
第二次我得晤诗人是在苏州某女子中学。校长陈淑女士与志摩有点内亲关系,邀他来校讲演。我那时正在苏州教授于东吴大学兼景海女师,陈校长先期约我去听。记得那天天气极冷,诗人穿了一件灰色绸子的棉袍,外罩一件深灰色外套,戴着阔边眼镜,风度翩翩,自有一种玉树临风之致。听说诗人讲演习惯,是挟着讲稿当众宣读的。平常人不会讲演,才照本宣科,诗人却说自己是模仿牛津大学的方式。他那天演讲是什么题目,事隔多年,今已不忆,横竖不出文学范围。诗人宣读讲稿时,有一种特别音调,好像是一阕旋律非常优美的音乐,不疾不徐,琮�舛俅欤�兴品缋戳窒拢��魇�希�翟谠枚��恕?
记得胡适之先生也擅长讲演,据他自己说对于此道着实下过一番苦功。我想徐志摩对于歌唱的原理,大概也曾苦心揣摩过,否则不会有那样突出的表现的。近年来,我也参加过几个文艺讲习会或诗歌朗诵会,一定要在夜间始能举行。讲演到中间,电灯忽然关熄,全场一片漆黑,然后点燃起幽幽的烛光,作家朗诵时,还要不时去弹一阕钢琴,几个女郎在旁歌唱。作家表演到热情处,还不时搓手顿脚,取巾频频拭泪。听说这个叫做“艺术的整体”。其实,演讲者口才若真的好,是用不着玩这许多花样的。
志摩和原配张幼仪离异,而与有夫之妇陆小曼结婚,在今日原是司空见惯,在民国十五、六年间却算一件不平常的大事。老一辈的人对他们固深恶痛绝,青年人也不见得个个赞成。听说当志摩与小曼在北平举行婚礼之际,曾请他老师梁启超先生证婚,却被老师当着大众,给了他们一顿严厉的教训。任公事后写信与其女令娴,对于他心爱的门徒徐志摩尚系出于怜悯的善意,对于小曼则竟以“祸水”、“妖妇”看待。你看他说:“我看他(指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又说他爱志摩,怕他将遭灭顶之凶,要拉他一把。任公并说小曼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见梁任公年谱长篇初稿)
后来徐志摩飞机失事死于泰山附近的高峰下,大家痛惜之余,又将这件事归罪于陆小曼。据我所听到的纷纭的传说:小曼本来是阔小姐出身,嫁了第一任丈夫王赓后,在北平是有名的交际花,挥金如土。嫁志摩后,为了有心跳头晕之症,每发或至昏厥,人劝她抽几筒鸦片,果稍愈,久之竟尔上瘾。而且跳舞、喝酒、唱戏,出入大公司购买东西,对于用钱还是不知节俭的。志摩为供奉这位娇妻起见,既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书,又撰写诗文,翻译西洋名著,一月所获,据说也有千元上下。(均见梁实秋谈志摩所引磊庵在《联合报》副刊所发表的谈徐陆的文章)千元,在那个时候,是抵三个大学教授一月的收入三倍而有余,买米,以那时米价论,上好白米,也不过六元多一担,一千元便可买得一百五六十担,所以我以为这个数目恐有未确。不过他们家用若每月超过四五百元,也就不容易负荷了。胡适先生《追悼志摩》一文曾说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自己承认是失败的。又说他有《生活》一诗,以生活比做毒蛇脏腑所构成的冰冷、粘湿、黑暗无光的狭长甬道,你陷入以后,除了挣扎摸索着向前,更无退路。那时的情调果如胡先生所言“暗惨可怕”。
适之先生时已离开上海到北平做北大文学院的院长,就劝志摩到北大兼点功课,借此换换空气,同时对他经济也不无小补,志摩月底领了薪金,正好送到上海家里。因朋友在航空公司作事,送了张长期免票给他,谁知竟因此送了他宝贵的生命。假如他不为了家累太重,不致于这样南北奔波,不南北奔波,也不致有那次飞机之祸。而他家累之所以这样沉重,又为了陆小曼挥霍无度所致。幸而梁白公先生此时久归道山,否则老人家岂不以为“不幸而言中”了吗?我和陆小曼也曾见过一面,那是民国38年间战火烧近武汉,我避地上海,女作家赵清阁介绍我和小曼相见。她那时是住在翁瑞午家里。志摩逝世后,小曼穷无所归,依瑞午为活。我也不知道翁瑞午是否有妻儿,总之,小曼住在他家里,发生同居关系是万难避免的事。小曼长年卧病,延见我们也是在病榻上。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很深。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丰韵,依稀尚在,款接我们,也颇温和有礼。翁瑞午站在她榻前,频频问茶问水,倒也像个痴情种子。听说瑞午系出世家,家中收藏古玩名书画甚富,拿点出去变卖变卖便是钱;同时还做点黑市生意,故此既供得起小曼的医药饮食,尚能替她缴付一笔很重的阿芙蓉税。
赵清阁于37年间,编了一本《无题集》,所收均为当代女作家的文章,比张漱菡女士编《海燕集》还早五六年哩。那《无题集》收了我一篇《记抗战期内一段可笑的幻想》(现收畅流社出版的《归鸿集》内)。又收了小曼一篇小说《皇家饭店》,约二万字上下。当时一般批评是“描写细腻,技巧新颖”,我读了也觉得很不错,觉得这个人是有相当文才。像陆小曼这样一个窈窕美艳的少妇,既熟娴英法语文,又能登台表演昆曲平剧,又能画点山水花卉,可说是多才多艺,玉貌兰心的人,怎能教人不爱;爱之而破坏中国风俗礼教的藩篱,非弄到手不可,也是势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也是多少可以原谅的。
小曼后又出版《爱眉小札》,这是到台湾后所看见。其中都是志摩和小曼的情书。小曼的文字,虽似乎没有多少旧文学的根底,但清丽自然,别具一格。她虽以生活关系与翁瑞午同居,对志摩仍念念不忘。我和清阁去看望她的时候,见她桌上供着志摩遗照,前面摆着一小瓶鲜花。她一心想替志摩出个全集,许多书店都愿意为她发行。但以志摩尚有大批未曾发表的作品及日记等陷在某某几个人手里,无论如何,不肯归还,以致发行全集的事成为画饼。这几年,听说小曼也在上海病逝了,印全集的事当然更遥遥无期了。
现在以志摩表弟蒋复璁先生及老友梁实秋先生之努力,志摩全集即将在传记文学社发行,这真是文艺界的莫大喜讯。但不知那些勒扣在人手里的文件曾否合浦珠还,设其不然,则仍然是个缺憾。我也不知志摩作品为什么会落入人家手中?人家又凭什么理由坚扣不还?若那些作品仍然尚在,则将来尚有面世之日,替志摩编全集的人来个“遗补”也就算事,只怕《幽闲鼓吹》所记一代鬼才李长吉大部分的诗歌被嫉恨他的人投诸溷厕,那就太煞风景,也太可惜了!
现在且来谈谈志摩的作品。志摩的第一部诗集名《志摩的诗》,出版于民国14年夏间。我那时甫自法国里昂回到中国,阅报见此书在中华书局出版,写信去买了一部,那是一本中国书籍型式的出版物。深蓝色的封面和封底,丝线装订,白纸浮签写着“志摩的诗”四个字,想必出于志摩的亲笔。内部书页用的是上等连史纸,印的字是仿宋体,古雅大方,十分可爱。我在法国时也常从同学处借阅国内新文学书籍,晨报副刊也能经常入目。志摩有些诗像《我所知道的康桥》等早经在海外拜读过,现在能读到他全部的作品,当然欣慰。可惜这部诗集不久便被人借去,索回时,托言遗失,道歉一番了事。民国17年,此书改付新月书店发行,改成洋装本,里面的诗也删去不少,想到从前那本古香古色的版本,至今尚令我怀念不已。后来他又出版《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几个诗集,我都购备过。抗战随校入川,许多书籍带不了,只好寄存某处,8年后复至原来寄书处取归,有几箱已饱白蚁之腹,志摩的集子当然也是只字无存。
“徐志摩一手奠定了新诗坛的基幢,说话的人是志摩的好友,但这句话以后却常常流露于反对派之口。这些反对派当然是所谓左派文人,于是本来是衷心的赞美,却变成了恶意的嘲讽。他们的意思是:哼,像徐志摩这样诗人在诗坛上本来毫无地位,现在却说他是曾奠定诗坛的基础,岂非滑天下之大稽吗?但是,我们假如摒除任何成见,将志摩对于新诗坛的贡献一为检讨,便将承认这句话并非过分的恭维。
五四后新诗的试作者是胡适之,谢冰心,郭沫若三人较为突出。胡先生是个“但开风气不为师”的人,他的诗集名为《尝试》,无非是想替新诗开辟一条道路,引导人们向那个园囿走进,自己并不想做那园囿的主人。况且诗之为物,“感情”、“幻想”等等为唯一要素,像胡先生那样一个头脑冷静,理性过于发达的哲学家,做诗人是不合条件的。冰心深受印度泰戈尔的影响,《春水》、《繁星》两本诗集,以哲理融入诗中,句法又清隽可爱,难怪出版后风靡一时,不过她只能做十几字一首的小诗,而且千篇一体,从无变化,取径又未免太狭。郭沫若的《女神》,一意模仿西洋,并且不但多用西洋词汇,字里行间又嵌满了外国字,满纸鸢饤,非驴非马。而且他的诗大都是自由诗,自命豪雄,实则过于粗犷,至于那些二流以下的诗人像俞平伯、康白情、汪静之、成仿吾、王独清、钱杏邨……虽努力作诗,却都没有什么可观的成绩。直到民国十一、二年间,徐志摩自英伦返国,发表《康桥再会吧》、《哀曼殊斐尔》等篇,其雄奇的气势,奢侈的想象,曼妙的情调,华丽的辞藻,既盖过了当时一般诗作,而且体裁又是崭新崭新的。既不像《尝试集》那种不脱旧诗词格调的窠臼,也不像《女神》之剽窃惠特曼(Whitman1819—1892,美国倡自由体的诗人)馀绪,弄得卤莽决裂,不可响迩,这当然要引起大家的惊奇,而产生中国新诗今日才真正诞生的感想。说“徐志摩一手奠定新诗坛的基幢,这句话是一毫也不错的。
志摩诗的体裁变化多而极速。他今日发表一首诗是一种格式,明日又是一种了,后日又是一种了,你想模仿他已模仿不了,所以我曾戏说别人是用两只脚走路,他却是长着翅膀飞的。据他的朋友陈西滢替他第一部诗集《志摩的诗》的体制做过一种统计:计有“散文诗”、“自由诗”、“无韵体诗”、“骈句韵体”、“奇偶韵体”、“章韵体”等等。(这里所谓“骈句韵”“奇偶的”都是西洋诗的用韵法,与我国旧诗骈句对偶不同。)
志摩后来成为新月诗派的台柱。他以前虽也做些散文诗,自由诗,后来却倡议新诗须有格律,大家讥笑说这是豆腐干块,遂名之为“方块诗”;又说新诗正从格律谨严的旧诗体中解放出来而获得自由,现在又讲什么格律,不是又给自己加上脚镣手铐吗?新月派却回答说:“我们正要带着镣铐跳舞。
带着镣铐跳舞而能跳得好,那才显出诗人的本领1
志摩的散文我也异常欢喜。第一部散文集子《自剖》里面便有许多令人百读不厌的好文章。还有《落叶》、《轮盘》、《巴黎鳞爪》我也曾拥有过,可惜也和志摩那些诗集一样,喂了那可恶的瞎眼虫子!
志摩是个写散文的能手。我曾说过:写新诗态度谨严自闻一多始,写散文态度的谨严自徐志摩始。志摩在《轮盘集》里自序说:“我敢说我确是有愿心想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他又提出西洋散文家如G.Moor;W.H.Hudson等人的作品,说道:“这才是文章,文章是要这样写,完美的字句,表达完美的意境。高抑列奇界说诗是‘BestWordsinbestorder’,但那样的散文,何尝不是‘BestWordsinbestorder’。他们把散文做成一种独立的艺术,他们是魔术家。在他们的笔下,没有一个字不是活的。他们能把古奥的字变成新鲜、粗俗的雅驯,生硬的灵活。”这话正可说是志摩的自赞。
志摩唯一戏剧集《卞昆冈》听说是和陆小曼合著的。据说全戏结构虽出之志摩之手,故事大纲则出于小曼,对话之国语化,也是小曼的功劳,因此此剧就等于他夫妇合作的产品了。这剧据余上沅的批评谓富于意大利的戏剧氛围。他说道:“从近代意大利戏剧里,我们看得见诗同戏剧的密切关系,我们看得出他们能够领略人生的奥秘,并且火焰般把它宣达出来……在有意无意之间,作者怕免不了‘死城’和‘海市蜃楼’一类的影响罢……其实志摩根本上是个诗人,这也是在《卞昆冈》里处处流露出来的,我们且看它字句的工整,看它音节的自然,看它想象的丰富,看它人物的选择……”
不过,我承认我对戏剧的低能,对于《卞昆冈》这个戏剧实不知欣赏。其缘故便是诗人不该处处把诗放在粗人口中来说。像剧中主角卞昆冈是个石工,老周是个算命瞎子,而他们说的话居然诗趣洋溢,哲理高深,甚至高级知识分子都无法说得出,只有志摩自己这样诗人才能,这不是太不自然吗?
诗人以36岁之盛年而竟以一场横祸脱离人世,原是文艺界莫大的损失。但是早死在他个人也未始竟为不幸,因为人们对他的惋惜与哀悼,反会因此而加深。前日读到一篇题为《夭亡》的文章,早死的诗人如雪莱、拜伦,在人们记忆里永远是个年轻的影子,悼惜之情比对头童齿豁者自然不同。我以为这话也颇有道理。况且“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天才诗人在这红尘世界本来难于久留,他留下那一闪光亮,便是照耀永世的人心了。记得诗人曾有这样一首诗道: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暗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所谓灵秀,即人杰地灵之灵,风光娟秀之秀。
自盘古开天地,堪称灵秀之人者,当数远古时期的太昊伏羲氏;而堪称灵秀之地的便是他建业定都的宛丘,后称陈、陈州,即今天的淮阳。
伏羲氏之所以堪称灵秀之人,是因为早在6500年前,人类还处在蒙昧无知的状态时,他就以自己的聪慧和神武博取了部族的拥戴。传说,他生于成纪(今甘肃的天水),出生后,神情异常,相貌奇特,聪慧英武,才智超群。特别是他做了首领之后,做了一件撼天动地的大事,他跟他的部族人说:我要带你们去寻找一个灵秀之地,过幸福的生活!于是,他率部出发,沿黄河东下,开始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迁徙。而如此庞大的迁徙行动,若非灵秀之人,谁敢为之?
淮阳之所以堪称灵秀之地,历史源远流长。地质学家李四光说,早在五亿七千万年前,地球上大部分还是海洋的情况下,就出现了淮阳古陆。不过,李先生的论断久远之极,我辈无法考究。但在6500年前,伏羲氏率部沿黄河东下,披星戴月,行程数千里,踏寻了千山万水,体感了春雨秋风,唯独相中了淮阳,地处平原,水草丰美,森林茂密,花开遍地,鸟飞天空,鱼跃溪水,一幅世外桃源的景象,伏羲氏像诗人一样大发感慨:啊,这里真是太美了,人间仙境也!
于是,伏羲氏和他的部族便在这里安居下来。
其实,淮阳的灵秀并不在于她的水草丰美、鸟语花香,那只是一个方面,主要在于伏羲氏来了之后。可以想象,伏羲氏族来到宛丘之上,是多么心潮澎湃、欣喜若狂,又是多么踌躇满志、雄心勃勃,因为他找到了梦寐以求的地方,发现了足以让他施展才华的平台。首先,带领部族搭建茅屋,捆扎篱笆,筑安身之所。而后,攀树撷果,猎兽取皮,解三餐之困,待这些问题解决之后,振臂一呼,便开始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生产革命。淮阳的灵秀就是在他史无前例的大生产革命运动中缔造出来的。
大生产革命过程中,伏羲氏充分让自己的智慧大放异彩,他观蛛结网,解决衣食问题,再把所得鸟兽鱼虫,入囿圈养,便是终年的衣食无忧了。接下来,便是轰轰烈烈的人本改革。伏羲氏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发现至少有两项重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部族人的婚配问题,一是族人的称谓问题。在处理婚配问题上,伏羲氏亲自“草拟”了一项法规,即:同族人不能通婚,一个男人只能和一个女人结合,于是,群婚乱配的现象得到遏制,新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在称谓问题上,他首先给自己定了个号,叫风,因为他发现风这个东西,来无影去无踪,看不见摸不着,柔时习习而至,如羽拂面,烈时呼啸而来,卷沙裹石,令人震撼。于是,风就成了中华民族第一大姓。而后,他把族人悉数招来,或马或牛,或陈或王,逐个赐封。伏羲氏的这一举措,令族人欢欣鼓舞,真诚响应,以至于后来一分二,二分四,如江河分流,如大树分枝,竟派生出3000多个姓氏,筑起一个庞大的民族。
事实上,伏羲氏的灵秀不在于他如何解决了部族的衣食问题,也不在于他对姓氏的如何划分和婚嫁制度的颁布实施,而是他寥寥数笔画出的那个让后人倍感神秘的先天八卦,和那一幅让百代子孙为之振奋的龙图腾。伏羲氏在得到一只白龟后,仰天俯地,日夜观察,苦思冥想,然后,折一根蓍草,铺一张兽皮,画呀画,终于,灵性大开,画出了那个首尾相交的阴阳鱼和周围一圈断断连连的符号,而那些个符号,真是奇了怪了,竟然把天地环宇、东南西北、四时节令全都概括进去了,可谓博大精深得很。特别是那幅龙的图腾,他取马头为首,是因为野马四蹄奔腾,一日千里。他取蛇身为体,是因为蛇身体修长,逶迤蜿蜒,酷似祖国的山川河流。他又取鹿角为角,鱼鳞护体,鹰爪行路。渐渐地,一个新的图腾诞生了,它马不像马,鹿不是鹿,蛇非似蛇,它是什么呢?伏羲氏感慨万千,于是乎,怀着无比激昂的心情,伫立于宛丘之上,迎着东方的一抹朝霞,高高地舞起自己的图腾,呐喊:我是龙!
结果,那一声高呼,呼出了一个强大的民族。
也许,正因为淮阳无与伦比的灵秀,自伏羲氏以来,吸引了太多太多的灵秀之人。紧步伏羲氏后尘的便是炎帝神农氏。他定居下来后,充分张扬自己的个性和才智,开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生产技术革新,亲制耒耜,教民稼穑,种五谷,尝百草,开创了中国农业和医药的先河。
随后,“天下文官祖,历代帝王师”的孔大圣人,三次来淮,为他儒家学说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
再后来,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在此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民革命政权。
号称“才高八斗”的曹操之子曹植,拥陈而王。
历代文人骚客,更是趋之若鹜,李白、苏轼等不计其数,皆眷顾于此,留下了诸多千古绝句。
可见,历史以来,凡堪称灵秀之人者,无不倾情于淮阳,他们用自己的大德大圣,支撑了陈楚的历史,升华了淮阳的灵秀。而淮阳的灵秀又如一汪甘泉甜甜地滋养着一代代的灵秀之人。所以,他们以自己的圣德,在灵秀的淮阳,共同缔造了一个悠久而灿烂的人类文化,构筑了令后人眼花缭乱的名胜古迹,谱写了数不胜数的神话传说。